這部份旨在更深入解釋ADHD的治療方法,特別是在使用藥物方面,及一些常見的問題和憂慮。專注力促進會感謝王玉珍醫生幫助撰寫本欄目文章。為什麼用藥?用或不用藥? ADHD(不論兒童或是成年人)的第一線治療方法是刺激劑類藥物(諸如「哌甲酯Methylphenidate」等)。
《美國醫學協會》的科學事務委員會指出:「 ADHD是醫學上其中一種研究最廣的失調症狀;而有關研究成果整體而言較其他疾病的研究更具說服力。」單在「1996至2006年這十年間,有關ADHD及其治療的醫學研究便超過了5,000項。」而研究結果貫切地顯示藥物哌甲酯(Methylphenidate,亦稱Ritalin利他林)對治療ADHD的功效顯著。鑑於哌甲酯療效高而副作用少,《美國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病科學院》(American Academy of Child and Adolescent Psychiatry)建議在大多數情況下,以哌甲酯作為對ADHD的第一線治療。
以藥物作為第一線治療的做法,是根據1999年一項標誌性研究《對ADHD兒童多模式治療的研究》(簡稱MTA)所確立的。直到現在,這仍然是所有ADHD長期治療的研究項目之中,規模最大的隨機對照調查。該項研究結果顯示:
- 藥物對於ADHD主要的症狀的療效,明顯地優於「行為療法」 ;
- 對於涉及對抗性和侵略行為的ADHD兒童病例 ,結合藥物和行為治療法更具療效。
早在9歲或之前己確診ADHD的兒童,如果沒有其他相連病狀,一般單靠藥物治療已足以控制其主要症狀。
然而,對於較年長才得到確診及/或那些出現其他病狀的患者而言(如對抗性行為、情緒障礙、破壞性行為等),結合藥物和行為治療法是最佳的治療選擇。